2021年根据中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补助新规》特别扶助制度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政府分别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一定的扶助金,并还从生产、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帮扶,不过每个地区可能会存在差异,不过一般差异化不大。只要申请人带上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进行申请就可以了,不过具体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先进性一个了解。
自2014年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除了提高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还可按照规定获得参保缴费补贴。例如,这些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可给予参保补贴,60周岁及以上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可优先安排入住公立养老机构,对有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优先安排廉租房、公租房等。
不过根据《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来看,特别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