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 其中汉族最多,其他民族人口数量较少,一般都称为少数民族,而且关于少数名族国家给予了很多关怀政策,三胎生育政策就是一种,很多人比较疑惑少数民族可不可以生三个孩子,其实你看完对于中国少数名族三胎政策解读就都了解了。
中国对于少数民族三胎奖励措施是比较充分的,大多数少数民族是可以生三个孩子的,因为中国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即我们常说的二胎政策基础上,规
大多数少数名族是可以生育三胎的
定有五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种情形分别是:
边境地区统计表 | ||||
漠河 | 塔河 | 呼玛 | 穆棱 | 东宁 |
孙吴 | 逊克 | 嘉荫 | 饶河 | 萝北 |
绥滨 | 同江 | 鸡东 | 抚远 | 密山 |
虎林 | 绥芬河 | 爱辉区 |
除开十八个边境县外还有五个自治区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云南、贵州、青海等省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三胎政策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三胎政策规定
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非城镇户籍的蒙古族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胎。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要求节育的,给予技术服务。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公民,一对夫妻只可生育两个子女,不准生育第三胎。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胎政策规定
城镇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只准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关于广西壮族三胎的规定
3、广西壮族自治区三胎政策规定
夫妻双方为瑶、苗、侗、仡佬、毛南、回、京、彝、水、仫佬等一千万以下人口少数民族的,经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但生育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周年。
4、宁夏回族自治区三胎政策规定
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生育2个孩子;一些山区县的少数民族农民可以生育3个孩子。
西藏藏族自治区提倡优生优育、晚婚晚育
5、西藏自治区三胎政策规定
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提倡一对夫妇生育2个孩子。对农牧区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只提倡优生优育、晚婚晚育,不限定生育胎数;如有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给予技术指导。
6、云南、贵州、青海省三胎政策规定
少数民族可生育2个孩子;有特殊情况的少数民族农牧民,经过批准多生育1个孩子。对总人口很少的民族不限定生育指标。